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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到论坛的第一项工作  (2008/05/15 15:17)

 

  问负责制(草拟稿)

 

第一条 为更好地维护网友合法权利的实施,自觉维护法律咨询论坛"专业、务实、高效"的良好形象,充分利用法律咨询论坛强大的律师团队资源、更好地为网民提供方便、快捷、满意的服务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本法律咨询论坛的全体工作人员。
第三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咨询的本法律咨询论坛工作人员,负责为网友解答法律咨询、就重大疑难案件组织讨论、监督线下面对面服务、跟踪案件进展情况、提供全程法律服务。其中值班当天首次接触网友法律咨询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。
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:
  1、对于网友在本论坛发帖提出的法律咨询,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答的,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对所咨询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,对于当时无法立刻解答需查找相关法律依据的,应保持与网友的联络,跟进后续服务。(是否应限定一定的时间?)
  2、首问负责人应对值班当天的工作做工作记录。工作记录主要包括:网友ID、咨询事项。
  3、网友咨询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专长的,首问责任人应当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,同时首问负责人负有责任向法务部介绍案情、协助网友与法务部安排的其他律师进行联络、跟踪案件进展情况。
  4、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咨询服务时,要做到及时回帖、态度热情、用语文明,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、拒绝、搪塞或拖延处理时间,要充分体现法律咨询论坛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、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。
  第五条 对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,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,应及时予以鼓励。(具体鼓励措施大家可以商议)
  第六条 违反首问负责制的处罚。有下列情节者,经查实,应给予批评教育、论坛除名等处罚。
    1
、首问责任人未及时解答网友提出问题或未在时限内完成的;
  2、冷漠对待网友,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;
    3
、对网友咨询事项推诿扯皮、不负责任的;
  5、对网友提供法律服务态度恶劣,使用文明忌语的。
 
  第七条 本法律咨询论坛设立违反首问负责制投诉电话:
 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并向阿里巴巴网站公开。

初识阿里人  (2008/05/14 11:51)
摘要:          初识阿里人 这几天在看<谁认识马云>这本书,不自禁地被马云的胆识、谋略、执行力以及其富有传奇的经历所感染,欣欣然加入阿里的组织。 干什么的吆喝什么。进入法律咨询论坛,很荣幸与版主贺初开先生初次交流,居然被批准加入法律咨询工作群,感觉非常温暖。贺老先生虽已届花甲之年,已在阿里这...
自我介绍  (2008/05/04 18:52)
摘要: 暴宁宁律师,1993年毕业于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,1994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,2005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研究生 执业经历:1993年至1999年在河北宝星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、1999年至2004年在北京希望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专职律师、2004年至今在北京保利威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专职律师。 执业十余年间,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的经验。 在诉讼业务方面:其承办的无罪辩护案件曾被法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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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不在高,有仙则名。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。斯是陋室,唯吾德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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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创建日期:2008-05-04 11:47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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